台灣婚俗裡有一個禁忌是『結婚四個月內不能去參加別人的婚禮』,甚至連要包給新人的紅包禮金都要跟別人拿錢而不能用自己的錢!?
到底為什麼?有沒有變通的方法?

其實現在雖然很多人早以忽視這些繁雜且有點迷信的習俗,但長輩求吉利的心理因素下,新人就不妨作為參考,以滿足家中長輩的期望!
一般婚後四個月內的禁忌有:
1.新娘房的鏡子在新婚四個月內忌借給他人,忌照人,因此嫁妝的衣櫃或梳妝台有鏡子都用紅紙蒙住,滿四個月始可拆卸。
2.新婚四個月內忌在外過夜。
3.新婚四個月內忌參與他人婚喪喜慶事物,以免相犯沖。
『結了婚四個月內不能去參加別人的婚禮』,因為都是算喜事,會有喜沖喜的可能~~結婚四個月內都算是新婚期,若去參加別人的喜宴的話,對已經結婚的人不好,因為當天的新娘神最大,你的喜會被沖掉的. 傳說沖喜嚴重者會導致不孕(註:無根據的說詞喔)
至於包紅包都要跟別人拿錢而不能用自己的錢!?
這應該是怕對方搶了你們的喜氣財氣!所以要拿別人的錢來包紅包給對方!
(這實在是接近迷信了!!)

結了婚四個月內不能去參加別人的婚禮,如何變通呢?
如果非參加的婚禮,那在新娘跟新郎敬酒時要迴避一下,等敬完酒再回桌.
不過切忌不能單獨一個人去喝喜酒一定要雙數。就是要跟另一半去喝喜酒,
萬一只能自己去參加喜宴的話,記得帶酒席菜回來給老公吃。這樣就算是另一半跟你一同赴宴之意!

新婚四個月內在外過夜之禁忌如何變通?
現在一般人,一結婚隔天就馬上出國渡蜜月的話…那不就違反了傳統習俗了嗎?
變通方法是滿月之後就可以在外面過夜了,而蜜月旅行安排在滿月之後就可以了!!或者只要在床上放兩個人的衣服就可以了!除了上述的婚後四個月的禁忌之外,還有些有趣也令人困擾的禁忌!比如:
婚後四個月內不能移房間滴東西~~~
婚後四個月內白天出門~天黑前要回家~~~~
婚後四個月內不能在新房裡睡午覺(婆說這樣以後生小孩會害喜,哈....)~~~
婚後四個月內結婚後第6.12天才可回娘家~~~

各種奇怪的婚俗禁忌從何而來?
其實是長輩先人以訛傳訛或信仰,宗教儀式演變及當時世俗規範,
還有一些是歧視女性之下的產物!
這麼多的禁忌各地習俗不一,有人以逢四就破解,婚後滿四十天即可破解各項禁忌,作為變通。當然有些人是根本不予理會!一切婚俗禁忌及變通應就男女雙方認知及與家長溝通同意即可,無須理會太多繁文縟節!

 

翡麗婚禮堅持婚紗攝影不再只是婚紗攝影,將每一對新人的婚紗相本都當成藝術品來呈現,是翡麗婚禮最大的堅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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